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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及海关监管场所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4-09 来源: 阅读人数:1178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及海关监管场所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理数字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及海关监管场所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TPDL-2024-C064

1.2项目名称: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及海关监管场所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2024年1200万元(含邮政已签署的合同约定的240),2025年1000万元,2026年400万元,三年合计2600万元。

1.4最高限价:2024年1200万元(含邮政已签署的合同约定的240),2025年1000万元,2026年400万元,三年合计2600万元。

1.5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招募有实力的第三方专业运营企业入驻园区,负责园区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对外招商、提供基础配套服务、开展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商产业及人才孵化、搭建跨境电商选品体系、园区资质申报、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校企合作培训、协助完成大理经开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报及验收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考核标准。

1.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4、2025、2026年)

1.7 服务地点: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商产业园与大理经开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智能物流园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8.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2.8.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领取方式:纸质文件领取或电子文件领取。

3.3纸质领取方式及地点:携带公告中第9条规定证明材料至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业务部三部(大理市财政局正门往东第二个十字路口铁塔处)领取;

3.4电子文件领取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公告中第9条规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692935139@qq.com),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视为报名完成,未按以上步骤办理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将不受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招标文件收取费用明细: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430143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大理市财政局正门往东第二个十字路口铁塔处)。

4.3本项目评标采用纸质评标,投标人需在现场递交一份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刻录投标文件U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签字笔在U盘盘面上标注投标人全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称:大理数字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理经济开发区大理创业园A座17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872-2162994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

   人:常贵美、李作兴、石敏、杨翰泽、李光敏、

话:0872-2196671、15812067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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